如何通过海关保护涉嫌侵犯专利权的情况?
当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和健全,但是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侵权案件中仍然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如何固定涉嫌侵犯知识产权人的侵权行为。通常采取的常用方法有网页公证和收货公证、实地暗访公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及海关扣留货物等。目前笔者刚办理完一起通过深圳海关依申请查扣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的案件,经深圳中院审理认定了对方的侵权行为。笔者通过该案件就通过海关途径依申请保护方式查扣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法律实务操作,以供交流学习,有错误和不足之处望予以指正。
一、海关扣留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第三条: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海关依照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有关权力。
二、发现即将出口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该怎么办?海关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的扣留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根据规定海关查扣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分为两种模式情况,分别是依职权调查处理模式和依申请保护模式。
1、依职权调查处理模式,操作流程如下:
(1)海关主动发现,即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主动发现了进出口货物涉及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且进出口商或者制造商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情形。
(2)要求收发货人提交权利证明,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海关可以要求收发货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和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收发货人未提交证明的,收发货人未按照前款规定申报货物知识产权状况、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海关有理由认为货物涉嫌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海关应当中止放行货物并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海关依职权保护的前提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已在中国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对于尚未备案的或备案失效的,海关不采取依职权保护措施。
2、依申请保护。其操作流程如下:
(1)收集侵权货物的信息
包括侵权嫌疑货物收发货人的名称,侵权嫌疑货物名称和规格,侵权嫌疑货物可能出境的口岸、时间和运输工具,运输工具需具体到车牌号或集装箱号。没有前述详细信息的,一般情况下会不予受理该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提交依申请保护的材料,主要包括
权利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登记资料盖公章复印件(自然人的,本人签名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盖公章或签名的依申请保护申请书;权利凭证;充分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依据;如已在中国海关总署备案的,可以提供备案号及备案情况;深圳海关知识产权案件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由于涉及专利权案件中,特别是在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非实质审查情形下,对于专利是否侵权进行确认存在较大的难度,需要专利权人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和专利侵权比对分析,特别是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建议提交专利必要技术特征与涉嫌侵权货物物品技术特征的对比分析材料。
(3)海关布控
笔者处理的案件由处于深圳海关管辖区域,深圳海关具体负责办理部门为知识产权科,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深圳海关大楼主楼。由于深圳海关目前出境包括船运方式、陆运方式及空运方式,特别是在一线海关中的中港拖车陆运海关,如文锦渡海关、皇岗海关等,出境时间非常短暂,通常仅需要为1-2个小时即可。且各口岸通关时间不一致,经常有货物在周末通关,因此建议尽早提供信息深圳海关知识产权科,以方便提起通知各个通关口岸做好布控。
(4)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海关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的信息,成功扣留的,将出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物品通知书通知书发货人或者报关行及知识产权权利人。
(5)缴纳保证金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扣留成功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直接向仓储商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的,从担保中扣除。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收到深圳海关电话通知后12个小时内,向深圳海关担保金账户缴纳与货物等值的担保金额,如果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单个案件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人民币(商标专用权总担保情况除外)。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海关应当自扣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调查、认定。实践中由海关来判断是否侵权确实存在极高难度和挑战性,因此专利案件很少有海关对其是否侵犯专利权进行认定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在依申请模式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收到海关书面通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在收到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复印件,实践中基本上专利侵权案件最终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结案。
结语:在涉及专利侵权行为中的产品只是出口的,通过海关扣留对涉嫌侵权人具有较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但是需要有准确的线索;另外建议提前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以降低提供担保金的压力。